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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轻联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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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轻工企业企业管理创新经验,推动轻工企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引领企业持续、自觉地进行管理创新,2017年5月11日,中轻联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中轻联综合〔2017〕137号)。

通知指出,本次成果应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提质增效和大力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的目标,结合经济新常态下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行业特点,全面反映轻工行业企业管理创新实践,以及互联网时代企业管理与变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以下重点: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与协同创新、战略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瘦身健体与提质增效、产能优化与兼并重组、质量提升与品牌培育、两化深度融合与智能制造、“双创”平台建设与新业态培育、集团管控与风险防范、对标管理与精益化改造、新生代员工管理与激励机制建设、国际化经营与市场开拓、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等。

通知要求,作为本行业、本地区轻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单位的轻工各行业协会和各地方轻工行业组织,要遵照《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的规定,努力发掘本行业、本地区轻工企业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更加关注成果的原创性、重大性和综合性。要重点推荐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特别是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经验,帮助企业认真总结、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精心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不得将科技创新或其他方面的成果变换角度、调整修改后作为管理创新的成果申报。

通知强调,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行业协会和地方轻工行业组织归口推荐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通知明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共同负责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和审定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承办。

2017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查阅文件及下载相关附件请登录中国轻工业网(http://www.clii.com.cn)或中国轻工企管网(http://www.cliem.org)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6日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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