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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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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精神,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

全国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自1990 年开展以来,已审定发布了18届共1185项全国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形成了国家级、地区和行业级、企业级的成果审定推广体系,对推动轻工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组织做好2019年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创新成果应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本提质增效和大力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的目标,结合轻工行业特点,全面反映轻工企业管理创新实践,突出以下重点:“智能+”与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应用与平台经济发展、原始创新与技术改造、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产学研一体化与“双创”管理、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提质增效、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产融结合与资本运营、集团管控与并购整合、流程再造与基础管理、精益管理与风险控制、人才培养任用与组织变革、“一带一路”投资与国际化经营、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

二、轻工各行业协会和各地方轻工行业组织是本行业、本地区轻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单位。推荐工作要遵照《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的规定,努力发掘本行业、本地区轻工企业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更加关注成果的原创性、重大性和综合性。要重点推荐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特别是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经验,帮助企业认真总结、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三、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要求,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精心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

四、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行业协会和地方轻工行业组织归口推荐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果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五、2019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过期不列入本次审定范围。

六、联系信息: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邮    编:100833

联 系 人:李树伦、郭和生、李同喜

电    话:010-68396397/68396393 

传    真:010-68396396

电子邮箱:zgzqqx@163.com

 

附件:1.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 2019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2019年5月8日             

发布时间:2019年5月10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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