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管理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轻工行业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充分发挥专家的支撑作用,有效地为企业开展管理培训、管理咨询、管理评价等服务,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企协)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管理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轻工各行业协会、地方轻工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企管部门负责人等。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研究、宣传、推广现代化企业管理的理论和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
(二)参与全国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和全国轻工业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的评审工作;参与行业或企业相关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参与企业现代化管理能力评价、社会责任评价等相关管理评价工作;
(四)为企业提供工厂设计优化、精益生产、经营管理、团队建设与管理等多方面的诊断、咨询服务;
(五)为轻工企业、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专项培训;根据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组织管理咨询师的专业培训和认证工作;
(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有关课题和专项工作。
三、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
(二)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三)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向企协和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可获得企协提供的相关资料;可自愿退会。
(二)承担的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相关规定; 向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专业信息,提出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意见;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对在册专家实施动态管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企协许可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私自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不履行专家义务等行为,一经核实予以除名。
五、专家遴选原则
专家采取邀请、推荐、自荐和自愿的原则,各单位人数不限,根据专家情况,由企协择优遴选聘用,录入专家库,颁发电子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布。
我们将以开放态度为专家搭建平台,真诚开展合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以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联系方式
王 瑞 010-68396396/18811552664
蒋小来 010-68396397/15801119791
邮 箱:zgzqqx@163.com
附件:专家推荐表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