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中轻协〔202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等文件部署,引导企业切实加强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培育优质企业,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企联《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的有关安排,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
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荐活动自1990年开展以来,共审定了22届1330项成果,形成了完整成果审定推广体系,对推动轻工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组织做好2023年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紧密结合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重体现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管理实践,突出以下重点: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推进新型工业化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化国际经贸合作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强链补链与产业安全、深化国企改革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市场化经营机制构建、组织变革与人力资源开发、落实新型举国体制与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正向研发管理与原始创新能力建设、“四链”深度融合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复杂系统工程管理与重大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与提质增效、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质量强企与品牌培育、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ESG 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等。
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轻工各行业协会和各地方轻工行业组织等是本行业、本地区轻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单位。推荐工作要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特别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管理经验。成果申报、推荐和审定过程中,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成果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且取得良好效果。
三、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3),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在合规性审核中将直接淘汰。
四、轻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级别。对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
五、我会作为轻工系统申报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单位,届时将从一等成果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审工作。
六、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书(Word版和加盖单位印章的PDF扫描版)和主报告(Word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七、联系信息:
张殿章:010-68396397/17610516098
吴佳蓓:010-68396397/13439279015
王 瑞:010-68396396/18811552664
联系邮箱:zgzqqx@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附 件: 1.推荐报告书
2.主报告撰写要求
3.主报告排版要求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2023年5年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