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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轻工业专利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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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轻协〔2024〕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和推进轻工业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激发创新活力,激励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突出贡献,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轻工业专利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等级设置

轻工业专利成果等级设置为专利成果一等、二等。其中一等成果不超过30项,二等成果不超过60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轻工业专利成果评价:

(一)在申报截止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五)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及评价程序

(一)申报

成果评价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行业协会归口择优推荐,我会会员单位可直接进行申报,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初审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轻工业专利成果评价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资格审查、否决项审核及申报材料规范性审验等。

(三)审定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轻工业专利成果评价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成果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判,形成审定意见。

(四)成果公示和发布

在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网站公示评价结果。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根据评价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发布。

(五)宣传推广

相关成果将在今年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年会上进行重点推广,邀请部分企业在会上进行经验分享和宣讲,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组织业内主流媒体和相关机构进行推广。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申报书(WORD文档和盖章后PDF扫描文档);

(2)专利证书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二)时间要求

请于9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zgzqqx2@163.com。

 

五、联系方式

马亚丽:13701336672

吴佳蓓:13439279015

附   件:轻工业专利成果评价申报书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2024年8月1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日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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